| 查看详细内容 |
| 信件编号 |
100719204346543 |
| 信件类型 |
网上咨询 |
| 来信标题 |
在公交车遗失钱包 |
| 来信时间 |
2010年07月19日 |
| 来信内容 |
7月19日晚19点40-20点,乘坐104路公交,自市政府至延安路南站过程中遗失钱包一个内有身份证一张、银行卡两张、公交卡一张、现金50左右,急盼! |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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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 态 |
直接回复 |
| 回复时间 |
2010年07月20日 |
| 受理单位 |
青岛市人事局 |
| 回复内容 |
青岛公交集团公司
关于第100719204346543号市纠风网来信
办理件答复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转来第100719204346543号群众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公交集团104路队安排工作人员,到每辆104公交车上进行了查找,未找到。104路队还会继续留意,如发现乘客遗失物品,会马上联系失主。
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已与来信人所留电话进行了联系,就以上问题进行了答复,乘客表示理解。
青岛公交集团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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