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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勋民你好,我公司接到你投诉件后,我公司非常重视,责成胶州公司和公司纪委立即调查处理。
王勋民投诉的问题于2009年分别接到胶州市〔2009〕23号《督 查 通 知》和〔2009〕27号《督 查 通 知》,2010年胶州市〔2010〕13号《督 查 通 知》内容一样,同一个问题。
关于黄家岭村树木补偿有关处理情况,我公司参与了由里岔镇政府、黄家岭村委组成的调查处理小组,对整个事件进行了协助调查。经调查,500KV鲁中-琅琊线是国家重点工程,途径胶州市里岔镇境内新建铁塔17基。其中#447铁塔途经黄家岭村一养殖户王勋民(洋河镇人)处,因该户漫天要价(索赔680万元),我公司多次协助镇政府与村委到该户协商做工作未果。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发(2004)51号精神,经过与里岔镇政府共同协商答复如下:
一、该养殖场是甲方黄家岭村民委员会将现有的房屋设施一次性出售给乙方黄家岭村民黄培利,并在合同中明确乙方不得在院墙外栽树,院内栽树需距院墙5米。
二、镇政府安排村委、片长、供电所共同到养殖厂对树木情况进行了排查清点,参照合同,根据有关的补偿标准,赔偿如下:
1、杨树99棵(10-15cm)*45元/棵=4455元(其中院墙5米之内77棵);
2、果树28/棵(幼龄期)*400元/棵=11200元(院外栽种);
3、 工程开工后在墙外线路下故意栽种树木不在赔偿范围;
共计补偿金额15655元。至今当事人王勋敏拒绝领取补偿金。
我们真诚地感谢和欢迎广大客户对电力工作的关心和监督,青岛供电公司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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