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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00622002
信件类型 网上投诉 - 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来信标题 政策落实
来信时间 2010年06月22日
来信内容 对于我所反映问题的回复我看到了、既然民政局是代表政府那么我们05年转业的士官政策为什么得不到落实,你们民政开的介绍信上为职工。我想问问是什么职工。为什么我们三万块钱的钱拿不到却和拿了钱的人一样的福利待遇同样位机关事务的合同制驾驶员。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你民政不作为还是胶州政府不作为我想问问你民政局安置军转士官就是安置合同工吗。还要我们付出3万块钱的代价吗你怎么才能体现出你的安置来。我们的问题五年都得不解决还把我们列为上访户。既然机关事务局没有正式的职工编制为什么要把我们往哪安置是你政府不作为吗还是有别的什么黑幕。胶州要创双拥先进我们拥护但是我们也会争取我的合理的权益,希望我们的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我们不想给双拥抹黑。我们保留向上级反映我们收到的不公正的待遇的权利。
附    件
状    态 直接回复
回复时间 2010年07月19日
受理单位 胶州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来信后,我们责成胶州市民政局进行了调查,经查,一、2005年接收的这几名城镇退役士兵通过企业选岗选择了机关事务管理局企业编,并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定了就业协议。 二、2005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考录企业编驾驶员对当年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问题已有明确意见。针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05年11月招考企业编驾驶员一事,市政府曾多次召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财政局研究录取的属当年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待遇问题。其中就录取的城镇退役士兵能否选择自谋职业一事,达成一致决议:凡在2005年11月通过考录进入机关事务管理局企业编工作的属2005年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都享受计划内安置待遇,三年之内不准下岗,缴纳各种保险等,不能选择自谋职业。 三、2005年市安置办在城镇退役士兵企业选岗大会上对选岗进入或当年考录进入机关事务管理局企业编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问题进行了明确讲解,并在会上反复强调、说明退役士兵进入机关事务管理局企业编工作的有关问题,强调:凡是选了机关事务管理局企业编岗位的退役士兵,还必须参加机关事务局组织的考录才能签定就业协议,享受计划内安置待遇;没能够选择机关事务管理局企业编的退役士兵,同时又符合机关事务局考录条件的,还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本次考录,一旦通过机关事务局的考录并与机关事务管理局签定就业协议,就等于计划内安置并享受有关待遇,不能再选择自谋职业。 因此,上述人员属当年计划内安置,不能享受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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